吴忠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25年商标代理信用评价情况的公示:商标代理

(来源:吴忠市市场监管)

依据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<宁夏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宁知函〔2025〕4号)要求,我局于2025年9月组织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有关工作,共测评商标代理机构3家,商标代理从业人员6人商标代理。现对信用评价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。

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意见,所附材料应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受理商标代理。吴忠市知识产权局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。

地 址: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266号

附件:吴忠市2025年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得分情况

吴忠市知识产权局

2025年11月11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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